重新报考课程
( 一 ) 时间6 月 11 日 8:30-6 月 12 日 16:30
3.社会考生重新报考课程,在“ ”时要仔细核对报考的课程,发现有误,回退修改,一旦进入支付页面将无法修改或重报。
4.社会考生更换考试地点,在报考课程流程最后确认环节要仔细核对参考地点,发现有误,可以“ ”,一旦“ ”后进入支付页面将无法修改或重报。
5. 报考护理学专科 、 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 , 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 ; 考生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 , 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, 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 、 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。
( 三 ) 报考流程[集体单位(助考院校)统一报考的考生除外]
1.登陆系统。更换考试地点的考生自行选择参考地“地市/县区”。
2.报考课程
(1)“报名”
(2)阅读“考生报名必读”-在“我已阅读知晓‘报名必读’并遵守相关考试规定”前方框内打勾-“请前往报名”。
(3)选择专业,勾选课程,如需报考页面所列课程以外的课程,点击“添加报名课程”,在添加报名课程页面填写所需报考课程的代码并保存。勾选论文课程时,还需选择论文指导院校和论文选题。理论课程同一考试时间(同一个半天)只能选择 1 门课程。
(4)勾选或添加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“ ”,系统做出信息提示。
3.进入支付页面,完成支付。电子缴款凭证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查看,报名信息在自学考试信息网“我的报名-报名信息”中查看。
( 四 ) 打印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
7 月 27 日起,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打印“准考证/考试通知单”。“我的报名”-“打印准考证/考试通知单”-“打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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